叫我丫头可好 发表于 2019-1-9 09:53:04

慧姐 发表于 2019-01-09 00:13
只是希望得到光大群众的广泛关注,我已经上诉

上诉了,也是费钱费神,没啥结果的,毕竟胳膊拧不过大腿

项城男儿在江苏 发表于 2019-1-9 20:37:40

支持你

【】123 发表于 2019-1-11 04:12:58

有这个警察的照片没?我替大家半个好事……

公正廉明 发表于 2019-1-11 12:36:17

叫我丫头可好? 发表于 2019-01-08 19:56
没人就是这样的,一点小事也可以拘留,有人了你就是死罪,也有理由让你出来,现在的宪法不知道都是给谁定的,官官相护,警匪一家,天下乌鸦一般黑。在项城都市网上发一点用没有,没人管,也没有人看见,别的地方咱也不会,就认栽吧!

真正有怨,头条上发,或公安部网站

公正廉明 发表于 2019-1-11 12:37:21

慧姐 发表于 2019-01-08 23:29
有权利就可以欺负老百姓,该上哪里找公道

公道会有公断,

追寻那片天空 发表于 2019-2-20 21:49:47

不要放弃会有人管的

田有福 发表于 2019-2-22 21:18:08

行政处罚只有罚款贰佰元,没有行政拘留十天啊

田有福 发表于 2019-2-22 21:20:38

哦!看到了,行政拘留十天。

田有福 发表于 2019-2-22 21:21:14

侮辱他人也是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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