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晶典111 发表于 2019-3-11 18:15:38

女朋友过生日准备了这个礼物你们觉得可行么

感觉咋样
http://img.xcdsw.com/pic/20190311/1552299314583892_725.jpg?watermark/1/image/aHR0cDovL2ltZy54Y2Rzdy5jb20vcGljLzIwMTgwODI2L3FpX25pdV8xNTM1MjQ4Njg5ODE3Xzk5N181OTlfNzc2LnBuZw==/dissolve/50/gravity/SouthEast/dx/20/dy/20

紫晶典111 发表于 2019-3-11 18:18:47

还有这个http://img.xcdsw.com/pic/20190311/1552299518447364_111.jpghttp://img.xcdsw.com/pic/20190311/1552299518882144_792.jpghttp://img.xcdsw.com/pic/20190311/155229951931993_429.jpg

体系认证咨询 发表于 2019-3-11 18:23:03

不错不错不错不错

紫晶典111 发表于 2019-3-11 18:37:23

回头放冰箱里,一开门应该会有惊喜吧

力名 发表于 2019-3-11 22:06:12

车险资深顾问 发表于 2019-3-12 21:22:48

创意不错

枣庄冤案 发表于 2019-3-13 17:09:53

实名举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制造刑事冤假错案
举报人:谢志鸿,职业:山东某鲁枣庄所律师 ,山东法某所律师
举报事由:实名举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制造2014市中刑初字第358号刑事冤假错案
事实:2014年,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公安局将种甲(化名)、种乙(化名)、种丙(化名)、种丁(化名)故意伤害刑事案件移交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后,到审判期限的最后一天,2015年4月3日,山东省枣庄市(2014)市中刑初358号审判法官范戊打电话通知我去法院,通知刑事自诉人李丁(化名)去法院,范戊法官与被告、种庚联合制造《赔偿协议》,在《赔偿协议》中设置陷阱,范戊让刑事自诉人李丁签字,刑事自诉人李丁不愿撤诉,要离开,范戊法官让我和被告律师董己拦住刑事自诉人李丁,刑事自诉人李丁几次要离开都被拦住,范戊法官亲自拦截,说“不签字休想离开”,刑事自诉人李丁没有办法,走不出法院,只有在《赔偿协议》和《撤诉申请》上签字,这完全是一种强迫欺骗撤诉的行为,签完字后说赔偿款是诈骗行为,不能上诉,上诉的话会被中院追究刑事责任。之后,被告种甲的姐姐种庚借着《赔偿协议》中无效条款抚养权变更起诉李丁,因为《赔偿协议》中设置了抚养权变更重大陷阱,种庚没有在《赔偿协议》上签字,范戊法官又书写《办案说明》证明种庚同意抚养权变更,范戊不承认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欺骗调解的事实。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14)市中刑初358号裁定书有明显错误,“刑事自诉人自愿撤诉”错误,“双方和解”错误,这与事实完全不一致。综上所述,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14市中刑初358号刑事案件是重大冤假错案,该裁定书明显错误,第一,刑事自诉人李丁不是自愿撤诉,该撤诉受到了范戊的欺骗和胁迫,受到了种甲、种庚的欺骗;第二,此案是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欺骗强迫调解,《赔偿协议》是一个陷阱,范戊法官的《办案说明》间接承认了法院调解的事实;第三,种庚多次找我帮忙,软硬兼施,将三万元调解款放在我办公桌上,我被迫收下,多次找人威胁我;第四,此案涉及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内部犯罪,涉及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院长,里面关系复杂,他们安排了范戊设计陷阱撤诉此案,该案是刑事自诉案件,有撤诉环节,因为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有减少犯罪率的考核指标,所以联合起来制造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2014市中刑初358号刑事冤假错案!

周周 发表于 2019-3-13 19:52:59

百事可乐走江小白路线了呀?

芥末无界 发表于 2019-3-19 18:20:05

可以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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