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新
发表于 2019-6-13 06:13:37
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此行为与现今的打黑处恶格格不入!
老兵1998
发表于 2019-6-13 06:16:28
还有什么好说的?500元,暂不拘留,等生完孩子,哺乳期,还是不能拘留。很久以后,除了受害方,恐怕早已忘了。
老兵1998
发表于 2019-6-13 06:25:41
真应了加害方的那句话“怎么抓的就怎么把我放出来!”,人家那不是狂妄,是自信。是对自己的自信,以及对公安机关的自信。还真放出来了,谁不服???普通老百姓,还真不能把自己以为的当成自己以为的。
谢谢你的爱
发表于 2019-6-13 06:29:49
人肉她,后台硬就可以为所欲为么?
杨梅
发表于 2019-6-13 09:59:52
关注事态发展
沫子
发表于 2019-6-13 10:58:52
二少(=^▽^=) 发表于 2019-06-12 21:10
刑法第二百四十三规定故意伤害他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你们居然来个行政拘留15天,罚款500,(特别强调行政拘留,大家可以查查看,行政拘留最多一个月放人,关系不是一般的硬啊!那么大的事情只来个行政拘留,是欺负我们不懂法还是不会上网查?)我也只能呵呵了!事情曝光了说是神经病,没曝光之前嚣张的很嘛!扫黑除恶刚开始,希望后台的人你能顶住了,项城项城项城我服了,也醉了
顶你,说的没毛病!
沫子
发表于 2019-6-13 11:00:07
老农民 发表于 2019-06-12 22:56
孕妇是你家亲戚吗?哥们
是这疯狗的老公吧
沫子
发表于 2019-6-13 11:01:33
老农民 发表于 2019-06-12 22:58
还有你这种孤儿!有人生没人养的东西!见到你直接开水泼你!傻逼
顶你,说的好,傻逼玩意儿,疯狗以后别带孩子出来
亚丽
发表于 2019-6-13 11:03:30
艹这对狗男女就不配当父母,亏的那女的自己还怀孕了呢!能给孩子积点德不,小心自己早死,还不得好死的
只是个梦
发表于 2019-6-13 13:00:22
真可恨,这样女人,还怀孕了,真是没人性。别怪我说话难听,我祝你的孩子生出来是个残疾。你这样对人家小孩这样,你考虑过这孩子的父母了吗。你后台多硬啊,我希望项城的公安机关一定严惩这个女的,给受害孩子家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