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教体局印发《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自2022年1月20日(腊月十八日)始,至2022年2月16日(正月十六日)止,2月17日(正月十七)正式上课。普通高中:自2022年1月25日(腊月二十三日)始,至2022年2月15日(正月十五日)止,2月16日(正月十六)正式上课。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要求调整寒假放假和开学时间,或安排学生错峰离校和入学,但不得晚于规定放假时间和提前开学。 《通知》要求,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课程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工作,认真做好本学期末复习、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期工作总结等收尾工作。要在放寒假前开展一次校园安全大检查,认真排查整改重点领域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开展一次校园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对校园进行全面打扫和消杀,营造安全、卫生、整洁的校园环境。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假期生活指导,强化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救护能力。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教体局和各学校要把疫情防控摆在工作首要位置,提醒告知广大师生员工和家长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尽量减少跨省市出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教育和引导广大师生家长做好自我健康监测、锻炼身体,养成外出戴口罩、讲卫生、勤洗手、多通风、“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坚决筑牢校园疫情防控安全网。 《通知》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双减”工作部署要求,有效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加强对学生假期生活、学习计划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指导,合理布置学生假期作业,严格控制假期作业量。要关注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假期生活,在生活、学习上给予关爱和帮助,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寒假期间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地点违规补课、上新课或开展培训活动,不得组织、要求或暗示学生到校外机构进行补课、培训等。 《通知》强调,各学校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值班保卫工作,保持联络畅通,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来源:周口市教育体育局
|